美容院黑店 -牛頭角 汝矣島. 和顏X



  • 眼見本人好姊妹難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, 但是我們消費者應如何申怨。

    以為MARY COHR 好好, 點知遇黑店,好姊妹於2014年3 月下旬光顧牛頭角一美容院,「汝矣島. 和顏X」,出事的是次是第二次光顧。第一次光顧為試做, 價目為$398。好姊妹認為效果不錯,於第二次進入此店時, 付款$5,500 元, 買了一個套餐。購買時,好姊妹清楚說明必定要與第一次光顧時所作的程序一樣,當時, 其店一姓郭經理說明必定一樣, 可是, 當進行療程時, 發現與第一次完全不一樣,十項程序, 只變成四項, 更沒有原本的倒模。好友要求退回餘下金錢, 可是, 郭經理又再游說不如不當此次療程沒有進行,免費送贈。想又人再加付清1,300元。但友人實在不想再購買這間店鋪的療程,要求退回餘下金錢。但經理不願意,稱金錢不可退回, 但友人付款前沒有簽下合約,說明不退回金錢。

    於是,友人唯有報警求助,警員到場,店方依然不願意退回款項, 要求友人承諾不投訴她們服務質素,才願意退回$5,500元,但此次未合品質的療程, 卻要收取代1,280元。好朋友會回取原本付出的$5,500元,被迫付取$1,280元。事實上,在警員到場前,經理說是次退回, 可想而知, 其根本知道是次療程品質根本不合格。

    由於好姊妹當時非常無奈亦不想上小額錢債,不想$5,500元久久未能取回,在無可奈何下簽下不追究協議書。

    但是,這是我們消費者應該要承受的嗎? 業界沒有品質規管,購買時所說的品質與購買療程後的根本不相符。
    她們操守有問題,在願意退回部分金錢時又要強迫顧客不可揭露她們的惡行,實在有怨說不得,在此請求閣下關注此事,還消費者一個公道。



  • 好慘呀, 無啦啦甘, 厄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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