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metimes, there are (MANY) exceptions....拾荒菲傭撿35萬送還失主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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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明報專訊】http://news.mingpao.com/20090607/gaa1.htmtp://news.mingpao.com/20090607/gaa1.htm 

    拾荒菲傭撿35萬送還失主

    指控僱主不法 候審滯港失工作


    【明報專訊】離鄉別井為兩餐,從菲律賓來港謀生的女傭Mildred Perez,不甘僱主對她做出的不法行為,訴諸法院,在候審期間不能另找工作,只靠拾荒維生,每天掙約38元生活費。有一天,意外地得到一個可擺脫貧困的機會——在垃圾堆中拾獲35萬元巨款但她把錢全數退還失主,雖然換來的只是一盒曲奇餅作答謝,但她並無後悔,繼續其撿破爛的日子。(明報記者 曾愛盈 實習記者 勞泳珊)
     
     

    為了改善家人和子女生活,38歲的Mildred早年隻身從菲律賓來港當家傭。噩夢始於2007年間,她指控僱主對她做出不法行為,訴諸法律,事件令她失去工作和收入。案件候審期間,她不能另找工作,兩年以來,她每天每晚翻遍元朗和天水圍的垃圾桶,只為找些可供回收的膠樽或紙皮,換取每天的生活費。

     

    兩年來撿破爛維生 每天收入38元

     

    今年4月29日,她到入境處辦理留港簽證續期,順道在中環砵典乍街拾荒,在一個污穢不堪的垃圾桶內找到一個厚信封,打開後赫然發現內有一疊厚厚的千元大鈔,總數17.6萬元;另有4張美金和港幣支票,全數合共逾35萬港元。單是信封內的現金,已相當於210萬菲律賓披索,對於出身窮困的她來說,這筆錢足夠讓一家擺脫貧窮。

     

    內心掙扎﹕不能讓這輩子良心不安

     

    「我不能挪取這些錢,否則我這輩子都會良心不安。」她在信封內找到公司名字,致電電話查詢中心,找到公司的電話。由於那時已過了辦公時間,Mildred在錄音機內留了口訊,說明她找到了一筆錢,希望物歸原主。

     

    她事後向本地一家菲律賓報館透露當晚的掙扎過程:「當然我無法入睡了,那些可是錢來的!足夠讓我回家。不過,我在想,誰失落了這筆錢?會不會是一個員工不小心遺失了?那他可能會失去工作,那些依靠他的人怎樣辦?」翌日,公司果然有回音。原來一名員工替公司往銀行存款時遺失了該信封。由於該公司表示急需要那筆錢周轉,懇求她不要報警,以免手續需時。

     

    物主回報﹕一盒牛油曲奇

     

    Mildred遂與協助她打官司的律師David,相約該職員及其上司4月30日到天水圍一間大快活內交還巨款。兩人為表報答,送了一盒454克的牛油曲奇給Mildred。

     

    雖然歸還巨款只換來一盒曲奇,Mildred沒一句怨言。她說:「那是我要向上主交代的事情。」

     

    她目前持訪客簽證留港,每隔數星期續期便要交160元申請費,而她頭皮上又長了一個肉瘤,要有錢才能動手術。她說:「有時候我的確覺得自己很慘,沒有工作,拾荒也不容易,但我已想不到其他辦法了。」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的勞工助理Nida Romulo表示,目前正向Mildred提供協助。

     

    家鄉聞訊助籌旅費 市長主動協助

     

    Mildred昨日向本報記者說:「我留港近兩年,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想盡快結束官司。」事件在菲國傳開後,Mildred的鄉下旋即展開籌款活動,Bambang市長亦主動提供協助,望能替她籌得候審期間回鄉探望親人的機票



  • 我都有睇到呀, 想請佢做野添



  • hihi~silly_sze!

    Yess~agree!
    u know i just read another news about her fmaily..touching lei!

    http://news.mingpao.com/20090607/gaa2.htm



  • 唉, 佢點會攪到咁, 係香港流浪佐兩年架



  • because of the "law affairs" right?
    =(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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