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年30歲, 男, 教育界人仕, 算靚仔, 想搵sl/sp, 有冇女仔有興趣?
-
有興趣既add我msn: [email protected]
-
為人師表, 唉。。。
-
she~~好能悶!好似黎黎去去得幾個人!可以收皮了
-
陳拍乳
咁呢個royroyc又係何許人?
-
i m married woman and 40yrs old, i also want to find a SL, if you dont mind, let us chat in msn. ok?
-
hi w39, do you mind to have a chat with 32yrs guy? [email protected]
waiting for u
-
haha..呢度幾多老師架
如果開thread係miss又會唔會比人話呢?
-
網 上 結 識 同 居 年 半 分 手
性 愛 片 威 脅 講 師 女 友 男 子 囚 三 年 評分: 8.2 (85人) 瀏覽人次: 86,300 回應: 30
【 本 報 訊 】 大 學 法 律 系 女 講 師 玩 網 絡 遊 戲 時 結 識 一 名 陌 生 男 子 , 被 他 瘋 狂 追 求 , 熱 戀 不 久 便 同 居 。 誰 知 男 友 不 但 坐 過 監 , 且 是 不 務 正 業 的 蠱 惑 仔 。 女 講 師 火 速 斷 情 絲 , 卻 遭 對 方 以 偷 拍 的 交 歡 短 片 要 脅 , 迫 她 不 准 交 新 男 友 , 要 隨 傳 隨 到 與 他 性 交 , 更 曾 荒 唐 地 一 邊 手 持 攝 錄 機 拍 攝 , 一 邊 跟 她 做 愛 。 女 講 師 啞 忍 半 個 月 , 終 挺 身 報 警 。 前 男 友 昨 在 區 域 法 院 認 罪 , 被 判 囚 三 年 。
迫 交 歡 兼 偷 拍
身 高 5 呎 11 吋 、 外 表 斯 文 的 被 告 張 子 達 ( 37 歲 ) , 洋 名 Ken , 昨 承 認 四 項 刑 事 恐 嚇 及 一 項 意 圖 妨 礙 司 法 公 正 罪 。 被 告 兩 名 親 友 到 庭 支 持 , 但 他 一 直 木 無 表 情 。
案 情 指 , 現 年 28 歲 的 X 小 姐 案 發 時 在 大 學 法 律 系 任 講 師 , 擁 有 執 業 律 師 資 格 。 她 於 04 年 9 月 在 英 國 工 作 時 , 玩 網 絡 遊 戲 認 識 被 告 。 被 告 為 追 求 X , 一 度 展 開 電 郵 及 長 途 電 話 攻 勢 。 X 於 05 年 3 月 返 港 工 作 , 不 久 與 被 告 拍 拖 , 至 年 中 共 賦 同 居 。 惟 相 處 短 短 年 半 , 兩 人 關 係 轉 差 , 去 年 3 月 被 告 搬 出 二 人 愛 巢 。
被 告 於 去 年 3 月 22 日 , 見 到 X 與 男 性 友 人 獨 留 在 家 打 機 , 醋 意 大 發 。 被 告 致 電 X , 表 示 已 將 兩 張 載 有 兩 人 交 歡 短 片 的 SD 卡 交 給 友 人 , 如 她 報 警 , 就 會 將 短 片 發 放 給 她 的 學 生 、 同 事 及 朋 友 。 他 恐 嚇 指 短 片 共 長 兩 至 三 小 時 , 他 只 要 發 放 其 中 一 分 鐘 , 便 足 夠 令 她 身 敗 名 裂 。 3 月 29 至 30 日 , 被 告 再 到 X 家 中 , 要 脅 如 她 肯 跟 他 性 交 , 就 將 放 在 架 上 的 SD 卡 內 容 刪 除 , X 被 迫 下 就 範 。 被 告 在 性 交 前 向 她 展 示 手 上 的 攝 錄 機 , 騙 她 已 移 走 SD 卡 , 一 邊 手 持 攝 錄 機 偷 拍 , 一 邊 與 她 做 愛 , 事 後 卻 無 守 承 諾 刪 除 交 歡 短 片 。
被 告 於 去 年 4 月 4 日 約 X 出 來 , 再 度 要 求 性 交 , 惟 她 不 肯 。 被 告 即 將 SD 卡 插 入 手 提 電 腦 , 播 出 上 次 X 被 迫 性 交 的 片 段 。 他 還 恐 嚇 說 , X 並 非 普 通 人 , 還 在 大 學 書 , 將 短 片 發 放 給 傳 媒 , 他 一 定 能 賺 錢 。 事 隔 兩 天 , 被 告 再 在 大 學 停 車 場 出 現 , 揚 言 不 准 她 交 新 男 友 , 以 及 要 隨 傳 隨 到 與 他 性 交 , 藉 意 控 制 她 、 繼 續 侵 犯 她 。
在 廣 東 省 落 網
X 終 忍 無 可 忍 報 警 。 惟 被 告 於 4 月 20 日 仍 鬥 膽 以 電 話 及 透 過 MSN 不 斷 聯 絡 X , 迫 她 銷 案 。 被 告 終 於 今 年 6 月 在 廣 東 省 落 網 , 翌 月 移 交 港 警 處 理 。
暫 委 法 官 文 偉 新 昨 斥 被 告 行 為 令 人 髮 指 , 根 本 不 能 接 受 遭 別 人 拒 絕 , 更 下 流 地 迫 X 一 邊 交 歡 , 一 邊 繼 續 偷 拍 , 法 庭 不 能 容 忍 此 等 行 為 , 必 須 判 囚 以 示 公 眾 厭 惡 。
案 件 編 號 : DCCC718/08
-
原來係張 子 達
-
any gal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