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有完全自主的創作,才是最好的作品。



  • 我不會稱自己是一個設計師,因為我沒有讀過傳統的設計課程。雖然我造的是帽子,但我也不是一位milliner,因為我很多時造的不只是一頂帽 子。我是一位 Producer (製作人) 。因為對我來說這當中包含了更多可能性。事實上,我傾向用不一般的材料,不一樣的方法製作帽子,只因我曾在「沒有甚麼是不可能」的廣告和印刷界接受了9年 的魔鬼式特訓。 我在廣告公司的製作部門工作的時候,每天都要用盡方法將設計師瘋狂意念化為實物,例如用最意想不到的材料造枱造凳。但在我的腦海中,我總是能看出物件應有的結構。我人生第一個創作項目是用爛牛仔褲造錢包,我當時把已裁剪好的布料給媽媽用衣車縫合,雖然我當時只得6歲。

    廣告生涯等如經常性加班,工作到深夜。四年前我決定轉職另外一份工作,有了穩定的下班時間,我發覺突然多了很多空閒時間。於是我買了一台縫紉機,並開始做帽子,原因一是我不喜歡梳頭,原因二是我買不到想要的帽子。就這樣,Nici Harmonic便誕生了...............< 繼續閱讀全文 > 轉自 ET NET 《DIVA 品味派》
    http://www.etnet.com.hk/www/tc/diva/fashion_people_detail.php?id=277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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