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..黃洋達(皇上)當時是【香港人網】的節目主持,從其它渠道得到門票進入場內發表反對意見。以論壇參與者的身份一直身處會場之內,沒有衝入會場,沒有與其他人發生肢體推撞, 只是衝上台上發表了呼籲市民一起反對的言論,卻被法庭判處入獄三星期。該案中, 法庭首次將『共同行事』之觀念, 應用在示威場合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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