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係好到冇朋友!



  • 妙齡空姐去年跟三女友人參加遊艇派對,喝下啤酒、伏特加及紅白酒,酒過三巡後不省人事,友人將她獨留船上房間時,她疑被一尼泊爾籍男子涉嫌強姦,雖遭折返房間的女友人撞破,惟無人作出任何行動。空姐翌日酒醒發現下體「好似爛」般赤痛#fire# ,多番追問友人始知疑遭侵犯並報警。案件昨於高院開審,空姐作供時一度哭成淚人。

    男被告GURUNG Laxman(廿歲),報稱侍應,被控一項強姦罪,控罪指他在去年六月廿七日於一艘遊艇上強姦廿二歲女事主。


    打扮入時、染有一頭金髮、外表亮麗的女事主昨以流利英語作供,她透露現任職空姐,居於海外,事發時則在父親的香港公司工作。她表示案發前因常與友人到中環的夜店Beijing Club耍樂,故獲邀請出席由該夜店舉辦的遊艇燒烤派對。事發日下午三時,四艘遊艇於中環碼頭出發,接載近百賓客到西貢沙灘舉行派對。

    她指當日內穿黃色比堅尼打底,外穿長裙加外衣赴會,當時任侍應的被告亦獲邀出席,但她與被告互不認識。她指派對期間曾喝下兩罐啤酒、多杯紅酒和白酒,及多杯曾溝稀的伏特加,之後醉倒不省人事,只知同行友人將她帶往船上一房休息;直至翌晨十一時許才醒,當時她已身處家中睡房,身穿比堅尼。

    尼籍侍應辯稱事主挑逗
    她續指醒後有暈眩,對事發情況記憶模糊,但感到下體赤痛。控方要她形容時,她轉用廣東話表示「下體好似爛咁!」她感到事有蹺蹊,不斷發手機短訊予三名友人查問。其中一人回電,哭着說對不起,指昨晚「有人搞咗她」;其餘兩友人亦不斷發短訊予她表示致歉。事主庭上指當時極度憤怒,怪責三友人明知她醉倒,卻不好好照顧她。事主在辯方盤問下,承認經常喝酒,強烈否認是「party girl(派對常客)」,更一度表現激動並哭成淚人。

    控方開案詞則透露,事主兩名女友人後來折返船上房間,見到房門外有一男子在看守,男子並說其朋友正使用房間。兩名女友人沒理會打開房門查看,見到當時下身赤裸的被告壓在事主身上性交。

    被告見狀即向她們連聲道歉,指是事主主動要求與他性交。而事主翌晚透過友人告知,始知悉自己疑被強姦,並於六月廿九日在友人陪同下報警。尼籍侍應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在遊艇上曾跟一女子性交,聲稱是女方主動及露出乳房挑逗在先。


    空姐參加遊艇派對疑遭尼泊爾籍男侍應強姦案,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。女事主其中一名有份目擊事件的女友人出庭作供,指當日將醉倒的女事主扶入艙房休息後便離開,不料十五分鐘後折返,便見女事主遭被告強姦,被告遭撞破好事後說了句「SORRY」(對不起)便穿回褲子離開,但最後還是要他折返艙房,協助找回女事主的泳褲 。

    年輕打扮入時的女證人憶述女事主受辱經過時指,當日女事主醉得不省人事,她偕同另外數名男女性朋友,合力將她扶到船艙房間內的床上休息,將她安頓好之後,一行人便一同離開,留低女事主一人在房間內。

    約十五分鐘後,她與另一女性朋友折返,欲查看女事主情況,但房門外遭一名容貌與被告相似的男子阻擋,該人更舉高手,說他的朋友正在房間內。女證人說當時她並無理會該男子的說話,一手將他推開衝入房內,即見到女事主在床上遭被告「搞緊」。

    她清楚見到被告Gurung Laxman(廿歲)陽具插入女事主的陰道內,她見狀高呼女事主名字,但她只是閉着雙眼但未有回應。被告此時停止動作,只向她們說了一句:「SORRY」,便拿回褲子穿上離開,當時她還見到被告陽具勃起,亦沒有戴安全套。

    床邊櫃內找回女事主泳褲
    她形容當時知道朋友被強姦,她自己亦情緒激動,即通知其他朋友到船艙來,她們本想替上身穿比堅尼、下身赤祼的女事主穿回褲子,但是怎也找不到女事主泳褲,惟有到甲板要求被告折返協助,被告在床邊櫃內取出女事主的泳褲。聆訊未完今續。


    案件編號:HCCC 333/2010



  • why didn't her friend call the police immediately ?



  • Guess they are just party friends only,their friends are enjoying the Party...if call police, then the party is over...



  • 條友做乜要講sorry?

    點解唔話係條女主動洒走佢d fd繼續搞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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