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問如果自己主動無聲無息地分手,但沒有講明原因,因為之前已經鬧過佢好多次,分手時唔想再提,咁我有無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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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分手啦, 唔需要再去理會錯與對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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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我怕佢會好慘,因為無講明原因(唔係因為我仲love 佢,所以怕佢唔開心,只係想對人公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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冇錯佢就唔會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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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只是搵<借口>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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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借口好的話.咪感覺對方服d,無野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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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借口唔好的話.咪幫你按上一個<玩既罪名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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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所以分手其實講到底重點<我已經對 對方無感覺,我唔再愛/喜歡佢>先引發到分手呢2個字,理由 只係開場白,借口只係 分手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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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你都話佢會好慘
<br>咁你咪比個原因佢囉(真o既又好假o既又好)
<br>唔比o既你個心都唔安樂啦, 好似而家咁下下諗住自己有冇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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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br>死o左都唔知咩事真係幾慘o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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咁你咪俾人知原因lor...死人不明係好慘的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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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都認為要講清講楚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