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查交友網掃「援交」賣淫女



  • (星島日報    報道)十六歲女生王嘉梅疑「援交」遭殘殺,震驚全城,暴露出少女賺外快捷徑的「援交」,實際是危機四伏的陷阱。警方甚關注時下熾熱的「援交」風,早前拘捕一名疑操控網上少女賣淫「馬伕」,鎖定五個疑用作「招客」交友網站,正密切留意「援交」動向,一俟掌握證據即採取掃蕩行動,以正歪風。

    為打擊「援交」歪風,警方積極追查網上以交友為名的援交平台。調查發現有人以「交友」為名,實則進行賣淫活動,如表示:「我是女仔,剛滿18,想搵男女朋友唱K,PO(蒲)吧,落disco,搞�潔]發生性行為)。」更有人上載自己性感照片,將三圍數字、聯絡方法等個人資料羅列網上,以此吸引「朋友」。

      賽後報告如召妓指南

      有部分人更標明「服務」範疇及價錢,讓客人按喜好挑選,不少人並在事後撰寫「賽後報告」,對「援交」少女評頭品足,儼如召妓指南,令情況更為猖獗。

      為遏止不良風氣,西九龍總警區副指揮官盧偉聰稱,今年自五月初,少女王嘉梅疑因「援交」遇害遭肢解,警方事後就該案成立一個小組進行網上資料搜集工作,成功鎖定五個疑是用作「招客」的網上交友平台。

      「她們會將個人資料放在網上,表示願意陪伴『朋友』逛街、看電影和吃飯等,並自稱年齡為十八歲或以上。」

      警鎖定疑「招客」五網站

      盧偉聰稱,警方除注視這類網站動向,不排除會以「放蛇」手法打擊「援交」潮,但當中暫未發現有未成年的網上「援交」少女。

      警方曾成功檢控「141」、「161」等召妓網站網主,召妓網與交友網不同,他們向妓女收取宣傳費,當中存在利益輸送,令入罪機會大增。盧偉聰透露,由於未接獲有少女被逼在網上「援交」報案,亦無證據顯示有人幕後操縱少女賣淫,如這些網站沒有收費,則未屬違法,要取締或作出檢控有一定困難。

      盧偉聰承認,早前拘捕一名男子,涉嫌控制十多名少女進行網上「援交」,但當中未發現有未成年少女賣淫,而警方正對案件進行調查。

      會「放蛇」或派臥底蒐證

      他說,為蒐集有關情報,不排除「放蛇」或派臥底調查,倘找到實質證據,警方將採取掃蕩行動。

      立法會    議員塗謹申    稱,警方要檢控此類交友網站,必須證明網主依靠少女賣淫而得到利益,或發現有未成年少女賣淫,才可作出檢控。律師梁永鏗指出,如為少女提供「交友」平台的網頁曾向事主收取費用,網主已可能觸犯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」,最高可被監禁十年。

      他指出,少女在網上兜售援交服務,亦有可能觸犯「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」或「有違公德罪」,但前者須有實質證據證明少女曾作出性交易,才構成罪行。





  • 死女包!!!!第二個輪到你!!!!!



  • 一陣會吾會查到自己d伙記ga....呵呵!



  • 我放蛇,叫霸王雞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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