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遊阿珍改判停牌六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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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遊李巧珍因為強迫旅客購物被永久吊銷導遊牌照後,她提出上訴,獲上訴小組改判停牌半年。
旅遊業議會 上訴委員會五人小組經審議後,以四票對一票,裁定改為停牌六個月。
上訴委員會認為,李巧珍嚴重違反了導遊作業守則,但她已深表悔意,且承諾不會再違反有關規例,因此決定把她的導遊證暫停6個月,其後如果再次違反有關規例,將撤銷她的導遊證。
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,上訴委員會是獨立的委員會,議會尊重他們的決定。李巧珍在上訴委員會面前深表悔意,並表示願意接受一切懲罰及後果,但是請求再給她一個機會,讓她能夠繼續從事她所喜愛的這個行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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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!
阿珍係雞仔,那些零團費的旅行社才是麻鷹.....
上訴委員會不要轉移焦點,對正下藥才是正路。
機會是要給阿珍的。